2005年2月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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艳舞犯忌,缘于跳错地方?
俞洲

  备受关注的“艳舞跳进了烈士陵园”事件,昨日开始查办追究相关责任人。泸州市烈士陵园管理所所长彭柱才被停职检讨,当地派出所所长刘刚被撤销职务,禁闭7天(《华西都市报》1月30日)。
  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,泸州市烈士陵园这样一个烈士安息的圣地,竟然沦落到“艳女脱衣劲舞,狎客笑浪声声”,色情交易肆无忌惮的地步,确实令人震惊!正因为如此,央视曝光之后,舆论一片哗然,“艳舞跳进了烈士陵园”立即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热门话题。公众质疑与媒体批评的焦点大多集中于道德层面的斥责,认为蝇头小利竟使“艳舞跳进烈士陵园”,简直是对先烈的亵渎和侮辱。而泸州市有关部门之所以迅速作出反应,彭柱才、刘刚两人旋即被停职、撤职处理,除了舆论监督的强大威力外,恐怕也与事涉陵园、轻薄先烈有密切联系。难怪被停职检讨的陵园管理所所长事发后深感悔恨的是愧对英灵,却一点也没有对自己纵容违法犯罪有所愧疚。
  单纯从个案来说,抓住“艳舞跳进烈士陵园”进行强大的道德谴责,确实有助于引发高层关注,推动有关部门对不法之徒和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进行严加惩治。但是,这一事件中真正值得人们警示的,应该是一些地方的色情活动之猖獗已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!在“娼盛才能繁荣、黄赌搞活经济”的错误观念指导下,有关官员眼开眼闭的暧昧,监管部门听之任之的默许,再加上以金钱诱惑下构建的利益共享链条,足以使许多娱乐场所公开以色情活动为卖点,畅通无阻,堂而皇之,却从无后顾之忧。在此背景下,“艳舞跳进烈士陵园”,虽然令人瞠目,却也成了无奈的必然。
  应该说,在娱乐场所大跳艳舞,搞色情活动,甚至容留卖淫嫖娼,明显已触犯刑律。如此违法犯罪行径,原不论是否在陵园附近,都理应严惩。因此,艳舞之犯忌,并非缘于跳错了地方,而在于其涉嫌违法犯罪。因此,在查处这一事件中,应把关注的焦点和重点落实在法律层面上,对经营业主、监管部门和警务人员是否涉嫌违法犯罪展开认真调查,依法查处。只有扬起法律的正义之剑,严厉打击黄赌毒现象,才能给社会创设一个明净的环境,不致于愧对先烈的英魂。